5月24日,
长沙银行发布一则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该行股东湖南
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新华联建设”)因未履行预披露义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蓝鲸财经发现,
新华联建设原为
长沙银行第二大股东,然而该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石油曾为还债多次拍卖了
长沙银行股权,两者合计持有该行股份比例已由8.51%降为目前的1.20%。
新华联建设遭通报批评 决定书显示,2022年11月26日、12月1日,
长沙银行先后披露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因
华夏银行根据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华联建设所持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公告显示,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新华联建设已累计被动减持920.03万股
长沙银行股票,占该行总股本的0.23%。
2022年12月1日,该行同时披露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在公告后90日内,
新华联建设所持1379.97万股该行股份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2022年12月14日,该行披露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新华联建设于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782.27万股股份,占该行总股本的0.19%。
此外,根据
新华联建设出具的说明,
新华联建设事先已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知悉法院裁定冻结
新华联建设在
中信证券的证券账户,将其持有的
长沙银行2300万股股票由质押状态调整为质押状态可售,准许
中信证券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司法冻结范围内变价处置前述股票。
综上,
新华联建设所持股份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未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涉及股份达1702.30万股,占比0.42%,减持股份数量较大,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
新华联建设在作出了异议回复。
新华联建设表示,2022年11月25日,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
中信证券营业部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于2022年11月23日至24日累计卖出其所持
长沙银行股份452.30万股,造成该行被动违反了减持相关规定。上述股票系其债权人
华夏银行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要求
中信证券协助执行而导致的被动减持,其未收到法院、
华夏银行、
中信证券等相关方发来的减持书面通知。此后,其发出书面沟通函,恳请遵守减持相关规定,但均未被采纳,于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2日期间继续减持该行股票,导致后续被动减持违规的发生。
而上交所认为,根据
长沙银行2022年11月26日披露的公告,
新华联建设股份被动减持系
华夏银行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申请的强制执行,根据上述判决,
华夏银行对
新华联建设提供质押的2300万股该行股票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
新华联建设等相关方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其已于事先知悉法院就上述判决的执行通知书及恢复执行通知书,且
中信证券向其简要说明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因此其应当已于事前知悉其所持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事项,相关异议理由不成立。此次纪律处分已酌情考虑减持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系因司法执行所致。由此,对
新华联建设予以通报批评。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新华联建设、新华联石油多次拍卖长沙银行股权 其实,
新华联建设、
新华联石油曾为还债多次拍卖
长沙银行股权。
公开信息显示,
新华联建设原持有
长沙银行2.89亿股股份,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7.2%,为该行第二大股东,其中质押2.893亿股,冻结1.264亿股;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石油持有该行5253万股,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1.31%。两者持有股份合计占该行总股本的8.51%。
2021年6月,
新华联建设因未按约定偿还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融资本金5.03亿元、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本金3.62亿元,被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及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华联建设由此将持有的
长沙银行1.26亿股股份拍卖。
不到一月,
新华联石油因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其持有的
长沙银行5253万股股权。
直至2021年8月,被拍卖的
长沙银行股权得到了湖南、浙江两省国企的青睐。其中,
新华联建设的1.26亿股经历一次流拍后,被竞买人湖南
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9.21亿元的价格拍得,约合每股7.3元。
新华联建设持股比例降至4.05%,不再是
长沙银行第二大股东,而华菱集团则进入十大股东之列。
同时,
新华联石油的525.31万股则以4152.28万元的价格被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收入囊中,约合每股7.9元。剩余4727.79万股则两次遭流拍,后又经司法变卖,仍无人接盘。
2023年3月,
新华联建设持有该行的1.39亿股股份因司法执行被司法拍卖,竞买人长沙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竞得该等股份。
截至2023年3月末,
新华联建设持有
长沙银行股份111.99万股,占该行总股本的0.0279%;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石油持有该行股份4727.79万股,占该行总股本的1.1756%,两者合计持股数量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1.20%。
长沙银行成立于1997年5月,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湖南最大的法人金融企业,2018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湖南首家上市银行。
根据该行今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末,
长沙银行资产总额9544.44亿元,较年初增加497.10亿元,增幅5.49%;吸收存款本金总额6041.96亿元,较年初增加255.48亿元,增幅4.42%;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4571.42亿元,较年初增加311.04亿元,增幅7.30%。
2023年一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0.81亿元,同比增长12.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9亿元,同比增长8.68%。不良贷款率1.16%,与上年末持平。
股东方面,截至一季度末,该行前三大股东为长沙市财政局、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82%、6.56%、5.69%。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